撓性轉子平衡品質測定方法-寧波瑞德
更新時間:2022-07-27 點擊次數:1175次

(轉子示意圖 圖片來源于網絡)
根據轉子的類型和用途,可按照規定的測量平面處的振動或剩余不平衡量來測定不平衡最終狀態。在小批量生產轉子的情況下,可以采用比本標準中說明的測定方法更簡單的方法。a.為了進行平衡,應選擇適當的軸承。在某些情況下希望平衡設備上使用的軸承支承條件和現場軸承支承條件相類似,以使轉子在現場運行時的振型在平衡過程中能充分表現出來因而減少以后現場平衡的必要性;b.如果轉子有外懸質量,但在現場安裝后它被支承住,那么在平衡時可用一個固定軸承限制其撓度;c.如果轉子有外懸質量,而在現場安裝后無任何方式支承,那么在平衡時也不需要支承。但是在平衡的早期階段,可能仍需要裝一個帶固定軸承的支承,使之能安全地達到工作轉速或超速,使轉子各部件移動到其最終位置; 寧波瑞德檢測儀器有限公司d.應適當安裝傳感器測量軸、軸承或支承的振動或支承力。測量系統應能測量信號中的同頻分量。測量結果可用幅值和相位角表示,或者用相對于轉子上某個固定坐標系的正交分量表示;e.在某些情況下,當需要分解時,可在同一橫向平面上相隔90°裝兩個振動傳感器使橫向振動分解;f.在所有情況下,傳感器和支架在平衡轉速范圍內應沒有明顯影響振動測量的共振;g.測量系統應能區分由不平衡量引起的同頻分量與明顯的低速偏擺以及其他振動分量;h.轉子的驅動對轉子振動產生的約束應很小,并且對系統產生的不平衡量也應很小。或者,如果由驅動系統產生的不平衡量已知,那么在測定振動時應進行補償;i.為了確定驅動聯軸器產生的微小平衡誤差,聯軸器應按ISO1940-2中說明的那樣做轉位平衡。
基于振動限值的測定方法
當a~i條件已滿足時,轉子應以低加速度升速以保證不抑制振動峰,如果不可能在整個轉速范圍進行測量,那么應在觀測到的第一階撓曲臨界轉速的70%和最大工作轉速之間測量所有明顯的振動峰。另一種辦法是在降速時測得這些振動峰。轉子應在最大工作轉速保持足夠長的時間以消除任何的瞬態影響,然后測量同頻振動。在試驗臺上測定轉子的最終不平衡狀態時,應具有a~i中說明的測試儀器。在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法,如:當轉子組裝后成為一臺有自己的動力驅動的整機;只能在全速下獲得讀數,例如感應電機;軸承處不能安裝振動傳感器,這時,振動測點位置應由制造廠和使用者商定;不平衡狀態取決于負載,在這種情況下測定剩余不平衡量的負載范圍應由制造廠和使用者商定。最終安裝在現場的轉子,在測定其平衡狀態時,可能受到許多能引起振動的因素的影響,有些可能是由機械不平衡以外的振源引起的同頻振動。能引起這種振動的一些因素和應采取的預防措施在附錄中說明。如果機器任一固定部件或支承基礎結構在工作轉速時共振,甚至轉子剩余不平衡量在正常允差內有時也會引起高振級的振動。在這種情況下,可能需要把平衡做到特別精細的限值內以減少振動,這種改善只在機器對不平衡的敏感性不高時才有用,如果在運轉中產生新的不平衡的可能性高,則應考慮采取措施消除結構共振,或增加系統中阻尼,或采用其他手段使之能滿意地運行。最終安裝在現場的轉子,在交付使用期間,可能有許多因素與測定平衡狀態時需要得到的穩態條件相抵觸,這時可以將平衡測定和其它目的的試驗結合在一起進行。在機器試運轉時如果懷疑其平衡結果,應安排專門的實驗來確認是否達到規定的平衡精度。許多設備(例如原動機是“直接接電網啟動"的感應電機)在升速期間不可能控制轉速,只有在全速下才能達到穩態條件。因此,檢驗平衡狀態的轉速范圍應由制造廠和使用者商定。平衡檢驗一般在無負載時做,如果機器必須帶負載運行,檢驗平衡狀態時的負載應由制造廠和使用者商定。振動測量裝置應按上述中的規定安裝,當設備上裝有適用的監測裝置時,可用它來代替,另一種辦法是用手持式振動傳感器在便攜式儀器上讀出振動。